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河北
职位数量: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12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21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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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2025年河北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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